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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沈阳建筑大学深圳校友联谊会改选的建议(苏峰)

1楼
闻冰 发表于:2013/2/8 22:20:28
承本届校友会秘书长苏峰同学指示,下面发布《关于沈阳建筑大学深圳校友联谊会改选的建议》。请大家仔细阅读并跟帖发表自己的意见!
2楼
闻冰 发表于:2013/2/8 22:23:13

关于沈阳建筑大学深圳校友联谊会改选的建议

 

  各位校友,不知不觉间,本届校友会已成立四年。在这四年里,深圳校友会作为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的组成部分,积极参与我校校友总会和兄弟城市校友会的活动,热情接待母校来深人员,关心支持学校的建设,尽量回馈母校,为母校增添光彩;作为深圳市高校校友联谊会的发起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积极推动深圳校友会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要生力军,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作出更大的贡献;完善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联络在深圳及深圳周边城市工作生活的校友之间的感情,加强校友之间的信息交流、学术研讨,促进各校友事业的发展,建立了校友会网站,并以此为平台组织各项活动。部分校友们的活动可谓丰富多彩,这里特别感谢积极组织活动的校友们。但是,因为校友会的性质所限,更因为我本人的精力和能力有限,使得相当多得会员们没有能够很好得感觉到校友会的温暖,也使得部分校友没有能够加入到这个大集体中,作为秘书长,我对此难辞其咎。

 

  按照校友会章程,本届校友会已过改选时间,为保持校友会的部分优良传统,改革创新,顺应时代,低碳生活,对于校友会改选的准备工作,提几个不成熟的想法,供大家讨论:

 

一、    关于沈阳建筑大学深圳校友联谊会的性质

 

  原则上维持《沈阳建筑大学深圳校友联谊会章程》中对校友会的定性不变。

 

二、    关于校友大会的形式

 

  仍然以召开校友大会的形式为主,同时在网站上设置网络投票站。各位校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到现场投票及聚餐,可委托到场的校友投票,可在网络投票站投票。

 

三、    关于校友会经费来源

 

  校友会经费来源完全依靠校友们自发的捐款,取消会员会费。小型活动费用采用AA制解决。

 

四、    关于组织架构和人员

 

  建议正副理事长、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特别是会长(理事长)仍由工作业绩突出、在社会上有影响力、在校友中有较大威望、与母校连续密切的知名校友担任。个人认为需改变的地方,提两个建议:

 

  建议一,全面改变组织架构,并全面改组相应的人员,具体方式请校友们发挥您聪明才智,提出建议。

 

  建议二,保持基本架构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变;增加副理事长和副会长的年轻校友人数;取消秘书处,设置少量正副秘书长,厘清职责,提高效率。

 

  恳请各位校友提出宝贵意见,于2月28日前以跟帖形式反馈给我,以便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使下一届校友会能更好的为大家服务。

谢谢!

 

沈阳建筑大学深圳校友联谊会秘书长  苏峰

2013年2月8日


附:《沈阳建筑大学深圳校友联谊会章程》

3楼
闻冰 发表于:2013/2/8 22:27:57

附件:本届校友联谊会章程

 

 

沈阳建筑大学深圳校友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沈阳建筑大学深圳校友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的宗旨是联络在深圳及在深圳周边城市工作的沈阳建筑大学校友之间的感情,加强校友之间的信息交流、学术研讨,促进各校友事业的发展,为母校增添光彩,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章  会员

 

    第二条  凡在沈阳建筑大学(包括从1948年的东北军事工业专门学校开始沿革变迁至今的所有学校、学院)学习、工作过的,现在深圳及周边城市工作的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承认本会章程,经与本会联系登记后,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三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会员权利:一、选举本会组织机构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本会的工作和活动有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三、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校友联谊活动的权利。

 

    第四条  会员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分配的工作;二、向本会及母校提供本人及其他校友的信息,进行科研学术及经济信息交流;三、按时交纳会费,协助本会筹集基金。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深圳校友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担任本会各级机构成员;
  (三)听取和审议本会的工作报告;
  (四)讨论和决定本会其它重大事宜。

 

    第六条  凡本会决定的各项事宜须经实际到会人员的2/3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  本会会员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联谊活动及学术交流会。

 

    第八条  本会设议事机构和组织机构。议事机构是理事会,组织机构是校友会,同时下设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

 

    第九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讨论本会重大决策,提名组织机构的候选名单,审查财务开支,为本会工作提供社会及经济支持。

 

    第十条  理事会的设置: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常务理事若干名。理事会成员须热衷于校友会工作,积极肯干,有凝聚力,有代表性,对校友会有突出贡献。每届理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组织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副会长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三条  本会会长负责组织校友会工作,执行理事会决议,负责与母校校友总会联系,负责向理事会和校友大会汇报工作。

 

    第十四条  本会会长及副会长应由工作业绩突出,在社会上有影响力、在校友中有较大威望的知名校友担任。

 

    第十五条  深圳校友会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和秘书若干名。秘书长、副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秘书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特别提倡从各界校友中产生并代表各界校友,秘书人数暂不限定。

 

    第十六条  秘书处负责与各校友及母校校友总会的日常联络接待和处理校友来信来访,接待母校来深人员,尽可能地为校友提供必要的帮助,编写工作总结,整理《校友通讯录》等交流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  会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可成立校友分会。校友分会可按照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便、多样的组织形式,更有效地开展会员活动。会员可参加多个分会。校友分会应经常举行具有一定规模的活动。

 

    第十八条 校友分会须将分会人员、联络人以及活动方案报校友会秘书处备案。

 

    第十九条  议事机构和组织机构的产生。

 

    理事会成员原则上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委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组织活动出色的分会长,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增补为理事会成员。

 

    本会会长由理事长担任,副会长由理事会讨论确定。

 

    本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在秘书中产生。秘书由会员推荐或自荐,经过理事会讨论后任命。

校友分会分会长由校友分会人员自由产生,但须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确定。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条  经费来源及开支;

 

    经费来源:一、会员交纳的会费。二、个人或单位自愿捐赠。

 

    经费开支:一、用于本会活动的开支;二、编写《校友通讯录》等广告宣传印刷费用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全体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理事会。

4楼
闻冰 发表于:2013/2/8 22:32:20

支持秘书长的建议!

 

同时建议设立永久名誉会长,由德高望重的校友会老领导担任。这样有利于校友会管理层的更新换代,让更多的年轻校友进入管理层,得到老校友的扶持。

5楼
刘启伟 发表于:2013/2/8 22:49:40

支持秘书长的建议!

希望大家集思广议,畅所欲言,也希望广大年轻的校友积极参加校友会的工作,把校友会办成有活力的大家庭。

我本人年纪也大了,不再参加校友会的领导岗位,让位于年轻的校友们。今后还会一如既往的支持校友会的工作。

谢谢!

6楼
杨斌 发表于:2013/2/9 17:15:50

 

支持改选校友会。

1、强烈建议增设名誉会长,名誉会长由德高望重但无暇组织和参加活动的老领导们担任。会长、副会长一定要由有能力,有精力,有热情并且不怕麻烦的校友来担任,一定要杜绝出现占位不做事的现象。

2、校友会一定要下设一些分会,可以以入学时间段来分,也可以按照专业来分,或者按照兴趣爱好来分,一定要做到有大组织的同时还要有小团体,力争做到大会两年一次,小范围的活动经常性举行。。

3、建议校友会各项组织机构中硬性规定年龄层次,例如:86级以前几人,86级~95级几人,96级以后几人,使校友会能广泛代表各年龄段的校友。

 

7楼
杨斌 发表于:2013/2/16 23:58:00

建议名誉会长:由陈志列,厉金琦,孙占琦,端然等人担任。

会  长:刘启伟

副会长:闻  冰、赵忠信、端木瑾、邹家祥,孙世海,李茜等人。

下 设:建筑分会,机械分会,IT 分会等(分会会长可由副会长兼任,分会设若干名副会长)。

个人意见,抛砖引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2-17 0:06:50编辑过]
8楼
董旭华 发表于:2013/2/19 9:32:01
我赞同杨斌师兄的建议,但是应该增加中生代领袖,像钟柏青、张宝目和吴本军师兄等,新老结合,而不应老人政治!
9楼
刘启伟 发表于:2013/2/19 9:40:40
支持董师弟的建议,由中生代担任校友会领导职务,支持杨斌关于设立分会的建议。
10楼
刘启伟 发表于:2013/2/19 9:44:33
本人已声明不再参加选举。不任职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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